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3880.“说,这次我要称谢耶和华”在至高意义上表主,在内在意义上表圣言,在外在意义上表取自圣言的教义,在此表爱的神性和主的属天国度。这从“称谢”(confessing)的含义清楚可知。就外在意义,或最接近于字义的内义而言,“称谢”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甚至在日常用语中,告白(confession)无非是指人在主面前表白他的信仰,因此它包含这个人所相信并由此对他来说构成教义的事物在里面。“称谢”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圣言,这一点由此可推知,因为一切信与仁的教义必取自圣言。人凭自己对属天和属灵事物一无所知,所以他只能通过神性启示,也就是圣言来认识它们。就至高意义而言,“称谢”表示主,这是因为主就是圣言,因而是取自圣言的教义,内在意义上的圣言唯独关注主,并论述祂的国度(参看1871, 2859, 2894, 3245, 3305, 3393, 3432, 3439, 3454节)。这就是为何“称谢耶和华”表示爱的神性和祂的属天国度,因为主就是神性之爱本身,这爱的流注构成祂的国度,这一切是藉着来自祂的圣言实现的。以“称谢耶和华”为名的“犹大”表示爱的神性和主的属天国度,这在前面已经说明(3654节);这解释了为何我们在此说“称谢”具有这种含义。
“称谢”(confess)和“告白”(confession)的含义从以下出现这些词的圣言经文可以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到那日,你必说,耶和华啊,我要称谢你!因为你虽然向我发怒,你的怒气却已转消,你又安慰了我。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呼求祂的名,将祂所行的传扬在万民中,提说祂的名已被尊崇。(以赛亚书 12:1, 4)
诗篇:
神啊,我们称谢你,我们称谢你,你的名临近,人都述说你奇妙的作为。(诗篇75:1)
又:
称谢诗:全地啊,当向耶和华欢呼!是祂造了我们,不是我们自己,祂的民和祂草场的羊。当以告白进入祂的门,当以赞美进入祂的院;当称谢祂,祝颂祂的名。因为耶和华本为善,祂的慈爱存到永远,祂的真理直到代代!(诗篇100:1-5)
此处“称谢”和“告白”的含义是显而易见的,即表示承认耶和华或主和祂的事物。显然,这种承认就是教义和圣言。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安慰锡安,祂必安慰她所有的荒场。在其中必有欢喜、快乐、告白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使雅各帐棚被掳去的归回,也必怜悯他的住处,城必建造在原有的废墟上,宫殿也照旧有人居住;必有告白和欢乐的声音从其中发出。(耶利米书30:18-19)
诗篇:
我要照着耶和华的公义称谢祂,歌颂耶和华至高者的名。(诗篇7:17)
当时,我与守节的众人用歌颂和告白的声音往神的殿。(诗篇42:4)
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万民中唱诗给你;因为你的慈爱伟大,达到穹苍。(诗篇57:9-10)
由上述经文明显可知,“告白”论及爱的属天形式,不同于属于属灵之爱的术语。因为经上说“歌颂和告白的声音”、“告白和欢乐的声音”、“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万民中唱扬你”,其中“告白”和“称谢”是属天的术语,而“歌颂的声音”和“欢乐的声音和唱诗”是属灵的术语。告白还被说成“在列族中称谢,在万民中唱诗”,因为“列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而“万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参看1416, 1849, 2928节),即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因为在圣言的先知书中,这种双重表述经常出现,其中一种表述论及属天之物或良善,另一种表述则论及属灵之物或真理,以便圣言的每一个部分中都存在一个神性婚姻,因而存在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 3132节)。由此也明显可知,“告白”含有爱的属天形式,纯正的告白,或发自内心的告白只能从良善流出。但出自真理的告白被称为“歌颂的声音”和“欢乐的声音和唱诗”。
这种双重表述同样出现在以下经文中,诗篇:
我要以歌声赞美神的名,以告白尊祂为大!(诗篇69:30)
又:
我的神啊,我要鼓瑟称谢你,称谢你的真理!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弹琴歌颂你!(诗篇71:22)
“弹琴歌颂”以及弹其它所有弦乐器歌颂表示属灵事物(参看418-420节)。又:
当以告白进入祂的门,当以赞美进入祂的院;当称谢祂,祝颂祂的名。(诗篇100:4)
此处“告白”和“称谢”是从对良善的热爱流出的,而“赞美和祝颂”是从对真理的热爱流出的。又:
你们要以告白回应耶和华,用琴向我们的神歌颂。(诗篇147:7)
又:
我在大会中要称谢你!在众民中要赞美你。(诗篇35:18)
又:
我要用口称谢耶和华,我要在众人中间赞美祂!(诗篇109:30)
又:
我们,你的民、你草场的羊要称谢你,直到永远;要述说赞美你的话,直到代代!(诗篇79:13)
又:
愿他们向耶和华称谢祂的慈爱和祂向人的众子所行的奇事。愿他们以告白为祭献给他,以歌声述说祂的作为。(诗篇107:21-22)
显然,这些经文就包含对一个事物的双重表述。若非一种表述涉及某种属天之物,也就是良善,一种表述涉及属灵之物,也就是真理,因而涉及神性婚姻,它们看上去就像毫无意义的重复,主的国度本身就是这样一个婚姻。这个奥秘遍及圣言的每一部分,但若不藉着内在意义和由此衍生的知识,绝无法被揭示出来。这种知识表明哪种表述属于属天那一类,哪种表述属于属灵那一类。不过,必须大体上知道何为属天的,何为属灵的,这些在前面已频繁论述过。
发自内心的真正告白是从属天之爱流出的,故是真正意义上的告白。具有这种告白的人承认一切良善出自主,一切邪恶出自他自己。当具有这种承认时,他便处于谦卑的状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承认主是他里面的一切,相比之下他本人什么也不是。在这种状态下所作的告白就是从属天之爱流出的。
但犹太教会所献的感恩祭(sacrifices of confession)是感恩,在普遍意义上被称为感恩和偿还祭(eucharistic and repaying sacrifices),它们分为两种:即忏悔祭和还愿祭(confessional, and votive)。忏悔祭涉及爱的属天形式,这一点从它们的设立可以看出来。对此,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献与耶和华圣餐祭的条例乃是这样:他若为告白献上,那么除了忏悔祭外,还要用调油的无酵饼和抹油的无酵薄饼,并用油调匀细面作的饼。除告白祭外,他还要献上有酵的饼为礼物。(利未记7:11-13)
此处提到的所有事物,即“调油的无酵饼”、“抹油的无酵薄饼”、“用油调匀的细面”和“有酵的饼”都表示爱与信的属天之物,因而表示告白(confessions),表示那些献祭的人必处于谦卑的状态。“细面”和细面所作的“饼”表示爱之属天元素和由此衍生的信之属灵元素,也就是仁爱(参看2177节);“无酵”表从恶与假中洁净(2342节);“油”表爱的属天元素(886, 3728节),“饼”也是(2165, 2177, 3464, 3478, 3735节)。
然而,还愿祭,就是另一种感恩祭(eucharistic sacrifices),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偿还,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必提供的意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规的状态(state of providence,3732节)。这就为何这两种献祭在圣言各处有所提及的原因,如诗篇:
你们要以告白为祭献与神,又要向至高者还你的愿。凡以告白献上为祭的便是荣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向他显明神的救恩。(诗篇50:14, 23)
又:
神啊,我向你所许的愿在我身上,我要以告白回报你。(诗篇56:12)
又:
我要以告白为祭献给你,又要呼求耶和华的名;我要向耶和华偿还我所许的愿。(诗篇116:17-18)
约拿书:
我必用告白的声音献祭与你;我所许的愿,我必偿还。(约拿书2:9)
综上所述,明显可知,犹大以之为名的“告白”是什么意思,即它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和爱的神性;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圣言和主的属天国度;在外层意义上表示取自属天教会所拥有的圣言的教义。从接下来的内容可以看出,在圣言中,“犹大”表示这些事物。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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